福建省林业厅沙县深入开展省十七届“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一是围绕“保护野生动物,建设和谐海西”主题,大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普及生态科学知识,加强人们对生态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保护生态,共同维护生态安全,为建设和谐海西做贡献。二是会同县检查院林检科、县法院林业法庭、县工商局、县广电局、县森林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对城区内野生动物经营场所、市场、酒家等餐饮业,进行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为群众咨询和解答有关保护管理野生动植物等方面的问题。三是利用有线电视台、县域网站等开展宣传介绍本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成效,强化保护意识,增强公众自觉参与意识。
四是组成联合行动执法小组,开展对全县各农贸市场、餐馆、酒家等的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有效打击非法猎捕、乱捕、滥采、非法交易、运输野生动植物的行为。五是集中开展放生活动。对活动中群众自觉救护送来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凤头鹰及联合执法中查获的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眼镜王蛇等进行放生,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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